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买卖合同中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关于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买房定金能不能退?
买房交了定金能退,但是退还是有前提条件的。在卖方违约以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卖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三、购房的定金如何退
购房定金一般不能退。若是要退定金的话是需要有一定条件的,因为合同条款意见达不成一致的可以退;但是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签的合同,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的时候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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