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漳州其他情形户口注销流程怎么走
申请与受理,《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审查与决定,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办结决定书
二、漳州其他情形户口注销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夏令时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漳州其他情形户口注销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第九十三条:公民被法院宣告失踪且已过公告期的,申报义务人提交被宣告失踪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法律文书,到被宣告失踪公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注销。失踪公民《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者查找不到无法缴交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场签署声明。
四、漳州其他情形户口注销的材料有什么
1.出具加盖查处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的当事人原落户证件复印件
2.公民隐瞒事实、作虚假声明、提交虚假材料申报的户口,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注销。
全文4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