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求偿修车费用是由保险公司支付还是个人垫付并没有明确规定一定是保险公司支付或者还是个人垫付。
一般在定损后,当事人的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两块组成,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当事人垫付,而后根据修车发票到车主的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另一块就是后车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部分,应当由后车车主或肇事驾驶员予以先行支付,然后由对方自行到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支付。
代为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
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
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在损害事故发生之后,权益受到损害的人,首先需要确定自己享有的是哪一项权利。如果某购买了强险、但是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公民的人身、财产等的权益因为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受到损害,权益受损者最多享有保险追偿权,而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
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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