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评级机构是独立的民营企业,不受政府控制,也独立于任何评级对象。他们拥有大量的实验室和详实的资料,采用先进的科学分析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大量的专业人才,制定了严格规范的行业标准。因此,他们的信用评级是高度权威的。这些评级机构评级结果的准确性相当可靠。例如,通过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损失前两年最佳水平的分析,发现预测准确率可达79%。当然,由于保险业涉及风险概率,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也受其影响,不可能达到完全准确。同时,高水平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会生存,只是意味着水平越高,生存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样,低水平也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必然会破产,只是意味着水平越低,破产的可能性就越大。
美国有五大保险评级机构:*弗雷德。A、m.best,moodgs,标准型。标准普尔、维斯、达夫和菲尔普斯。其中最著名的是a.m.best公司,成立于1940年。我们就以它为例来介绍一下评级机构的基本情况。(1)评级对象:仅对符合一定财务标准(资本金不低于100万美元)的保险公司进行评级。(2)评级数据来源:收集的数据来自财产和责任保险公司以及人寿和健康保险公司的年度报表。在给保险公司评级之前,至少需要五年的财务数据。(3)评级因素:承销、管理、准备金、净保费和投资。评级结果基于将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与贝斯特确定的标准进行比较。评级因素中不包括保险公司的规模,因为公司规模大并不意味着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4)评级机构的收入来源:他们来自保险公司和使用这些评级结果的保险产品购买者。(5)评级:经过财务审查,保险公司可以得到一个字母评级,评级范围从a++到F,对应的评级结果从最好到一般,再到最差,这与美国教育系统采用的评级体系类似,容易被消费者理解和接受。同时,贝斯特还对没有财务业绩评级(FPR)的保险公司进行评级,该评级使用的数据少于字母评级。贝斯特公司使用的等级和相应的文本评估如下:
a.m.贝斯特公司评级:字母等级、财务等级(FPR)
安全等级
其他四家评级公司均使用信评级,但各评级机构采用的评级标准不同,如标准普尔和达夫菲尔普斯采用的是所谓的“索赔能力评级”,但其评价结果高度相关。这些机构的信用评级相似。前四个层次表明,评价对象具有较高的声誉、较低的绩效风险、较低的经济环境恶劣程度、较强的偿债能力和可信赖性。从第五个层面看,我国上市公司声誉较低,绩效风险较高,经济环境恶劣程度较高。当然,他们所做的信用评级并不具有向社会推荐被评估对象的意义和义务,只是供人们决策时参考。因此,他们对社会负有道德义务,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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