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倒闭档案找不到,可以去人事局补办档案。
补办认定包括如下内容:
1、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
2、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
3、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
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
职工档案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申请办理补办认定手续应当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补办认定工人招收材料、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材料或者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经原出具招收、分配、安置手续的劳动保障、人事或者民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2、劳动保障部门接到责任单位补办认定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拟补办认定职工档案的有关情况在责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3、劳动保障部门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应当自公示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认定,并通知责任单位凭补办认定文件建立职工档案。
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应向所在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收集相关材料等补办认定程序。
因为情况特殊,单位倒闭,找不到的情况。可以到留守处咨询,或者到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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