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为10天。被保险人应当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人提交各种必要的文件,或者保险人要求能够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理赔时间限制
交通事故的理赔是有期限的。在理赔讼诉时效期内追诉,法院会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在事故中有出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受害人应在治疗结束后一年内向对方要求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出现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是2年,人身和财产都有受到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限则另行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而是从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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