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租应办理的手续?
时间:2023-03-10 16:31:18 3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租商品房,应当与预承租人签订商品房预租合同。预租合同除了应当具备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内容外,还应载明预租房屋的预付款金额和支付日期等有关预租内容;

②预租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在15日内持预租合同及双方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预租合同登记备案。除外销房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外,其他房屋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③预租的商品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承租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交付房屋。租赁当事人持已登记备案的预租合同及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换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一、房屋转租注意事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上海国营农场范围内房屋租赁向市房地资源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私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从承租人转租房屋的租金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租赁合同中或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时未约定转租租金收益分配的,出租人无权获取收益。

二、哪些情形房屋不能转租,房屋转租要注意什么

不能转租的情形: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在此情况下,承租人由于拖欠租金导致房屋不得转租。

(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未取得《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的房屋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转租,转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区、县公安派出机构申请并取得《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三)预租的商品房。

(四)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此时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房屋转租要注意:

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房客查看房主产权原件,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

3、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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