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登记。
2、查验证件,勘察房屋。
3、填写文本,缴纳税费。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房屋产权的取得都必须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核实和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如此,房屋所有者才从法律上取得了对房屋的真正占有、使用和处分权。
购买了商品房的人同以其他形式取得其他类型的房地产一样,也必须办理房屋的登记确权手续,领取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手续如何办理
房屋买卖契约的预售登记手续是房屋买卖契约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的契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无约束力。办理该手续应在签订契约的30日内,由买卖双方到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办理该手续时买卖双方应持合同正本(一式四份),购房者应持身份证复印件。
如买卖双方未按上述规定时限办理交易审核,每逾期一天,有关部门将处以0.1%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
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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