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预售房退房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书(开发企业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并盖章)
(二)原房地产预售契约或商品房购房合同
(三)身份证明:
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校对)。
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校对)。
3、委托办理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的要求详见身份证明、委托书说明单张)
4、涂销抵押证明(该契约或合同已办抵押或按揭的)
5、交费资料(计价单)
6、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执行的,提交司法机关协助执行文书收件回执
二、预售房退房登记办理期限
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之日计算8个工作日。
三、预售房退房收费标准
费用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四、预售房退房登记领证须知
非网上签约的,权利人(或合法代理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到申请受理的交易登记机构领取《退楼声明》。
五、预售房退房登记领证方式(非网上签约的)
(一)权利人自行领证:权利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原件)到领证窗口领证。领证时请仔细核对领取的权属证明文件。
(二)合法代理人领证:合法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原件)到领证窗口领证。
(三)实行送证上门服务: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受理的案件,申请人在收件时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房地产证EMS快递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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