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驰名商标认定递交的申请材料需要遵循的规范:
(1)申请人应知悉其提供的材料性质为案件证据;
(2)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3)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仅需达到证据效果即可,应避免过度包装、非关联性过度举证。证据材料以不超过两本为宜;
(4)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一般限于一个商标;
(5)申请认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应当结合实际使用情况,且不超过三项。申请认定商标已注册的,申请认定的商品或服务仅限于核定使用的项目;
(6)证明材料基本要求和证据效力。
一、商标类别是什么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截至2018年,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来说都在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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