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应知道所提供的材料的性质是案件证据;
2、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只需达到证据效果,应避免过度包装和非相关性证据。证据材料不超过两份为宜;
4、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一般限于一个商标;
5、申请认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当结合实际使用情况,不得超过三项。申请认定商标注册的,申请认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仅限于认定使用的项目;
6、证明材料的基本要求和证据效力。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是指当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所在地工商局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提交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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