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定明确了驰名商标保护范围的内容,包括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明知或应知与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进行恶意注册、以及其他可能引起混淆的情况。
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范围的规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对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若系对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模仿或翻译,容易导致混淆的情况,则属于驰名商标保护范围的内容。
2.若商标注册申请人明知或应知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仍然进行恶意注册,也属于驰名商标保护范围的内容。
3.除了上述情况外,属于驰名商标保护范围的其他内容,也属于该规定范畴。
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若系对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模仿或翻译,容易导致混淆的情况,则属于什么范畴?
根据《商标法》第13条规定,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若系对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模仿或翻译,容易导致混淆的情况,则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对于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任何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同时,对于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被复制、模仿或翻译,容易导致混淆的情况,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若商标注册人对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模仿或翻译,容易导致混淆的情况,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介绍了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范围的规定,包括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明知或应知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其他内容。根据《商标法》第13条规定,若系对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模仿或翻译,容易导致混淆的情况,则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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