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机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劳动者是在从辞职那天算起一年内,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证据清单和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资料,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有什么流程劳动仲裁的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的流程为: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二、劳动仲裁的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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