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使用权底价确定方式有哪些?
时间:2023-02-15 17:50:33 4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必须先由实施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然后,由土地主管部门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审核确定。审核机构应认真审阅评估单位出具的估价报告,尤其是对于估价结果、假设条件和使用限制条件等进行认真分析,了解估价师的客观意见,同时综合考虑实施招标、拍卖、挂牌时的市场状况,拟出让地块的条件,潜在投资者的需求,充分考虑产业政策和地价政策等因素,综合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底价。

2、在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底价时,专门机构应从实际出发,科学论证,制定招标、拍卖底价。如果盲目决策,底价定不准,过低了可能导致我国国有资产流失,土地资产价值难以实现;过高了则使竞价可选择域值范围太小,拍卖、招标难以掀起你追我赶的竞争浪潮,可能影响竞标、拍卖效果。

3、同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房地产市场行情、宗地的地理位置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地测算出土地的最高出让价,防止竞拍者感情用事,开出天价。表面看,那样场面好看、热闹,有轰动效果,但从长远来看,可能导致两个后果:一是竞得者毁约,宁可负违约责任,而不愿承担更大的损失,因而有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二是如果竞得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则房屋购买人的切身利益将受到损害,竞得者为了弥补在购买土地时过重的土地成本负担,有可能在建筑时偷工减料,不按规划的绿化要求、容积率要求开发建设施工,降低开发质量和成本,侵犯消费者权益,也影响了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4、总之,既要保证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又要正确引导市场走向,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市场的承受能力,综合确定合理的拍卖底价。当然,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方兴未艾,在很多地方还只是刚刚起步,特别是对于招标、拍卖、挂牌中底价的确定,尚缺乏成熟的经验,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全文7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出让土地使用权底价确定方式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出让土地使用权底价确定方式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