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暂住证的办理方式如下: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前往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进行申报办理;暂住人员暂时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情况,由居住处户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进行申报办理;其他方式暂住的人员,由本人前往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暂住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进行申报办理。
暂住证年审
暂住证过期了可以续期,只需要带原来的暂住证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小一寸彩照3照就可以到办证单位去办理了。申报暂住、申领《暂住证》的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内而来本市从事经商、务工等需暂住7日以上的人员,必须申报暂住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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