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公证房产证:
1、房地产公证需要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
2、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证机关说明申请公证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的,公证机关可以要求补充;
3、经审查,公证机构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徐州房产证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房屋交付、房屋交付时间、成交价格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2、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现在很多地方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3、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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