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孩子需要的手续和条件如下: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等;4、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5、收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后,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
领养孩子需要哪些手续和步骤
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
5、捡拾经过证明;
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
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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