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订立合同的基本条件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三)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二、订立劳动合同主体是谁?
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1、劳动者,应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某些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但需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2、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体经济组织。
另外,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至第十五条对如下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作了特别规定:
1、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
2、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
3、请长病假的人员。
4、停薪留职人员。
5、党群专职人员。
6、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7、勤工助学的在校生。
8、用人单位分立或合并的处理。
9、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
10租赁经营、承包经营的企业职工。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一)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见,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在各自充分表达了意见,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论、协商,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后确定。
(三)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合法原则的基本要求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能力,而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组织。已经办理过退休手续的员工,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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