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情况有:
1、物业公司要求支付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不在业主支付范围内的,可以拒绝支付;
2、如果物业服务质量差,可以暂时拒绝,但要有强有力的证据,找到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3、业主有权拒绝在合同中提供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
4、业主可以坚决拒绝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在收房前支付物业费的行为;
5、因房屋质量问题尚未交房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
6、如果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签订合同,业主可以拒绝支付;
7、物业公司无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文件原件,业主可拒绝提交;
8、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擅自提高的部分。
物业没有尽到责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一、物业没有尽到责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1、物业没有尽到责任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交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在遇到物业公司不负责任这类问题时,可以选择理性的维权方式,如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但不能以物业不负责任为由拒缴物业费。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二、物业和业主是什么关系
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如下:
1、从法律关系来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委托者和受托者的关系,是聘用与受聘的关系;
2、从经济关系来看,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享受到这些管理服务的同时,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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