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童工有几种罚款标准,如何处理童工伤害(一)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利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的,每名儿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工作的,每名儿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青少年、儿童从事童工劳动,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300-600元罚款。
4。为16岁以下儿童介绍工作的,每名儿童罚款600-1200元。(2)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1。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根据国务院《禁止童工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具体的罚款标准。职业介绍所或者其他单位为未成年或者不满16周岁的儿童介绍工作的,每名儿童罚款1500-3000元。
3。为16岁以下儿童出具虚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三倍罚款:(一)多次使用童工的(两次以上,下同);(二)使用或者使用一次以上的(三次以上,(下同)长期(三个月以上)童工;(3)多次或一次引进一名以上童工;(4)经证明多次发放童工假。如何处理童工的伤害。《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童工。企业非法使用童工造成的伤害,依照《禁止使用童工条例》(1991年国务院令第8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残疾童工不需要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委员会可以根据单位或者监护人的申请认定残疾等级,使用童工的单位将根据残疾等级支付童工残疾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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