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虽然道理是如此,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并非分居满两年就一定会获得离婚判决。
婚姻是件复杂的事,在一些离婚案中,当事人想离婚,并非对方有明显过错或恶习,只是因为感情不和。这种情况下,
即使一方因分居两年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一定判决离婚。
如果真的想离婚,完全不必等分居两年再起诉,可以先到法院起诉,如果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半年后可以再起诉,对于连续起诉的,法院最后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
当然,具体案情需要具体分析,并作出有针对性的处理,尤其是对离婚案的审理,情况更加复杂。
夫妻离婚分居证明范本
分居协议
协议人(男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协议人(女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子女。
现双方就分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________与________自愿分居。
2、夫妻共同财产有:根据客观情况,详细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暂归夫妻一方管理。
3、夫妻共同债权、共同债务有:________________(详细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外,分居期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享有或承担。
4、夫妻在分居期间的所得为各自所有。
5、分居期间,婚生子女的监护权,暂归________。
另一方给付抚养费________元/月。给付方式:________。
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___次探望权。
在每个月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探望地点为________。
遇有特殊情况,探望次数、时间、地点等可由双方根据子女情况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协议人:________协议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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