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方便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
一、劳动仲裁法院管辖地的确定是怎样的
首先,劳动争议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管的,直接向法院起诉不会被受理。其次,劳动仲裁的管辖规定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
二、劳动仲裁属于劳动行政部门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不是一个行政部门,而是属于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劳动行政方面的职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劳动仲裁的管辖权该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方便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实践中,一些设区的市,比如北京市,针对一些单位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在一个区的,针对劳动仲裁的管辖区做了细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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