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一般不能做财产保全。房屋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房屋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没有房产证不能证明房屋权属,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
一、诉讼保全的作用有哪些
诉讼保全的作用如下:
1、诉讼保全采取的各种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固定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限制了被执行人其享有的对第三人到期限债权的请求权,为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2、减少或免除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的调查取证工作;
3、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执行周期;
4、减少执行异议的提出。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二、什么条件能保全财产?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保全房产:1、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①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②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2、诉中的财产保全需满足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三、申请保全需要什么手续和价格
(一)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2.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3.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4.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3.有效的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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