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罗定市万汇广场(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S352线原粤西农产品交易市场)
三、办理机构
罗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办理材料
由本人填写,需加盖村委及当地卫生院意见及公章。
需有卫生站站全体乡医亲笔签名及卫生站加盖公章。
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原件。
由原卫生站、所在村委、当地卫生院加盖意见及公章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市罗定市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变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罗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健康服务股领取办理结
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变更)许可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到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审核。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变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不予通过的,出具书面回复。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变更)许可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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