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全额打款到账。如果没有约定的,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打款到账,而且为了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是全额打款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什么时候发放
1、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三个月内发放。
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
3、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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