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后,外籍媳妇能否拿到“征地补偿金”。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领取的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土地征用程序。告知征地情况。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接到通知后,对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种植、修建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予补偿。
2。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等部门调查被征收土地的权属、类型、面积,以及土地附着的土地的权属、类型、数量。调查结果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土地附着物的产权人、各市拆迁办共同确认。三。组织征地听证会。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他们有权就被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渠道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划制定的补偿标准,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该协议作为征地报告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征地量一并上报。
安置补偿金总是按照户籍登记人数计算的。如果根据政府统计有已婚妇女和外籍媳妇,补偿金原来是给已婚妇女和外籍媳妇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能把安置补偿金当成自己的。在一定情况下,安置补偿金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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