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发布通知,从9月1日起全省实施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括征地补偿、被征地群众的社保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经济林补偿费。全省征地补偿安置费均有上涨。是2013年修改后的补偿标准。
2016年7月27日,河南省政府发布通知,规定从9月1日起全省实施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并公布。另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也就是说,假如你家的地被征用了,有关部门要给予的补偿费包括以下几部分:征地补偿、被征地群众的社保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如果是经济林用地,还有经济林补偿费。全省征地补偿安置费均有上涨据了解,按照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地价标准每过两三年就应调整一次。征地区片的综合地价,由各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居民生活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决定,并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区位条件、人均土地数量、当地群众对土地依赖程度等多种因素。河南省此前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13年10月开始实施,和3年前的标准相比,城乡综合地价此次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是2013年修改后的补偿标准。焦作解放区政府在征地前需要经过审批、制定补偿方案、发布公告等流程,在土地被征收后,焦作解放区政府需要在一个月主内按照发放方案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对于需要安置的,需要进行统一安置。
河南省征地补偿政策
河南省征地补偿政策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征地补偿标准和征地程序。
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河南省的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市、县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土地用途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公布。对于不同用途的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同时,河南省实行严格的征地程序,包括土地调查、评估、公示、审批等环节。在征地程序中,必须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包括听取农民的意见、与农民协商、依法审批等。
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河南省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绿色通道”制度,即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程序的前提下,加快办理征地手续,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服务。
总的来说,河南省的征地补偿政策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然而,也有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方补偿标准过低、程序不规范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征地补偿政策的监管和规范。
2016年7月27日,河南省政府发布通知,规定从9月1日起全省实施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并公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另外,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全省征地补偿安置费均有上涨。
《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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