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租赁土地使用税的缴纳
凡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规定如下:。城市土地使用税由土地使用权所有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争议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支付;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各方另行支付。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固定税率,即实行有幅度的级差税,按大、中、小城市、县、镇、工矿区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度应纳税额。具体标准为: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按照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标准,按照公安部门登记的非农业正式户籍数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的是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的是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的是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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