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的土地和非耕地在满足一定条件后,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其中征用土地需要满一年后才能开始缴纳,而征用的非耕地则需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条款,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新征用的耕地何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新征用的耕地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如果某地新征用的耕地已经批准征用满一年,那么就需要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如果新征用的耕地尚未批准征用满一年,那么就不能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新征用的耕地已经批准征用满一年,那么就需要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而新征用的耕地尚未批准征用满一年,那么就不能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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