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履行提前30天告知义务。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一、试用期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试用期辞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流程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但是大体为以下几个步骤:
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
3、通过之后办理离职手续即可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二、辞职单被领导撕了怎么办
在你没有证据证明老板撕毁自己的辞职信情况下,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过邮政挂号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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