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取公积金会影响日后的公积金贷款额度,配偶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以及买房时公积金的提取。提取过公积金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如果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职工和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公积金买房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后6个月至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
佛山公积金提取的流程
一、官网提取
1.申请。百度搜索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选择“提取划账续期”进行申报
2.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4.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二、APP提取
下载。下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APP,点击“用户中心”登录
申请。点击“业务申报”选择“提取划账续期”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审批。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三、现场提取
1.申请。申请人带齐材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九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十一)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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