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联合其他部委下发通知,通知中明确,租房提取公积金将不再需要提供提供完税证明、发票和租赁合同备案,大大放宽了租房提取公积金限制条件,令广大缴纳了公积金的租房一族欢欣鼓舞。但冷静下来细思之,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并没有想象的那样简单。
此次政策调整最重要的两点是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及租房提取公积金将不再需要提供提供完税证明、发票和租赁合同备案。但是,对于这两点,地方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时候很可能会做些手脚,使得政策放宽的效果大打折扣。
首先,通知中提到,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而当地租金水平通常要低于市场行情,所以基本上无法实现按照实际租金全额提取。
其次,虽然通知明确租房提取不再需要提供提供完税证明、发票和租赁合同备案,貌似不用交税,但地方在执行时很可能会要求提供租赁合同,并要求街道盖章。通常,街道只会给已经备案的合同盖章,而备案的前提是要交税。如此一来,换汤不换药,想要租房提取公积金还是需要交税,实际提取门槛并没有降低。
其实早在通知下发之前,中山及长沙已经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限制,不再要求提供租房合同、发票等,实实在在地给租房提取公积金送了绑。后续其他城市在落实政策时是切实放宽还是“明宽暗紧”,还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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