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优先留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所以可以裁减,但是裁减其他人员后才可裁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怎样的
如果已经是无固定期限了,那么解除此合同,那一般就是因公司的缘故较多。那么具体的赔偿方案,我们得看是属于那种情形才知道,大多数情形都是公司赔给员工,例外的情形就有可能是员工赔给公司了。注意也有可能是不需要赔偿的!
那么如果是因公司的经营问题而发生变故或者说是公司故意而为之的,亦或是公司要转型继续调整人员配置之类的,都是需要经济补偿的。这种情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是非常常见的,这也是社会的趋势。在这里就不详细介绍这种常见情形了。
那么比较特殊的是公司要求员工赔偿,这在实务中比较少见,但还是有的。但这不在属于劳动仲裁庭可以管的,而是必须要提升到民事庭方可妥善处理。那么到底是属于什么原因呢,那就是作为员工的一方,发生了很重大的错误,而这样的错误早就在其他合同里约定好,是绝对不能犯的错误。而且一旦犯错了,就会发生严重的后果,造成公司损失惨重,甚至有可能让公司直接关门大吉。倘若如此,需要员工自己承担责任并且赔偿,那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
当然,不需要赔偿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是可以这样理解的。两边都没有任何过错,且是员工那一方的缘故,提出解除的。
以上就是对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的详细解读!
三、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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