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他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是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建设部关于在施工企业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施工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切实把企业管理的重心转到施工现场管理上来,决定从今年起,用2-3年的时间,在全国施工企业中进一步开展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建设部上海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交流会精神,深入学习上海经验,提高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上海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经验主要有一个较高的思想认识,有一个新型的管理机制,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就要像上海那样,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从建立运行机制着眼,在健全规章制度上作文章,在严格要求、持之以恒上下功夫。学习上海经验,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运用典型调查、分析对比等多种方式,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自觉性。
二、要把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作为提高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主要阵地,做到突出重点,分批落实,注重实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这既是对多年来抓管理的经验总结,更是对当前抓管理的客观要求。抓住施工现场管理这个环节,就是抓住了管理的重点,就是牵住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的“牛鼻子”。当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要着重抓工程质量、材料消耗、场容场貌、机械设备、经济核算和安全施工等六个方面的管理。在工程质量管理上,要强调提高质量意识和精心操作,要一次成活,不能前面干,后面返,今年干,明年修。在材料管理上,要强调严格验收和限额领料,严把材料的采购、进场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等关口,减少材料的损失和浪费。在场容场貌管理上,要强调施工现场布局的动态化,使现场达到“合理布局、路沟畅通,生活卫生,整洁高效”。在设备管理上,要强调施工设备进出场的调度,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在经济核算上,要强调项目核算到位,做到先算后干,边干边算和阶段结算。在安全管理上,要强调预防为主,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可以先易后难,先抓那些见效快,易于解决的问题,作为突破口,然后再解决那些“老大难”的问题;也可以在某一个阶段集中力量解决一个或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然后再扩大战果,全面展开。
三、要把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以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要紧紧抓住转换经营机制这条主线,大力推广项目法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把强化现场的要求纳入企业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严格考核。要着力改革完善施工现场的分配、奖惩、人员调度、职能分工等制度,形成一个企业管理职能落到现场,管理人才流向现场,技术进步渗透现场,企业后线服务于现场的机制,以保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四、认真贯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是我国施工企业进行现场管理的经验总结,是一项重要的法规。各地区、部门和企业要以这个《规定》的颁布为契机,广泛进行宣传,认真组织学习,坚决贯彻执行。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制订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以利于这一法规的进一步落实。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部门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同意,都不得对施工现场随意进行检查和评比,以保证施工现场管理的正常秩序。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明确的目标。每个地区、部门、企业、都要有自己的典型,运用先进典型推动工作。要讲求实效。防止搞形式主义。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通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国施工企业的共同努力,扎扎实实抓几年,使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这方面的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告我部施工管理司。
《建筑法》第13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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