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年限50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时间:2023-06-04 21:24:31 49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居住用地年限50年和70年的区别在于土地性质不同、房屋价格不同、落户情况不同、贷款情况不同。居住用地年限到期后是可以自动续期的,非住宅建设用地是需要提前一年提出申请的。

一、居住用地年限50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

居住用地年限50年和70年的区别如下:

1.土地性质不同

在土地性质上,这三类产权的房子就不一样。

2.房屋价格不同

由于土地性质不同,开发商拿地成本也不一样,70年产权拿地成本最高,其次是50年的,对应的房价就是70年>50年。

3.落户情况不同

70年产权的房子是住宅属性,可以落户,但是50年是商业办公属性,不能落户,如果为了孩子落户上学,就要认清这点。

4.使用贷款情况不同

50年产权房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首付和利率比例要高很多,首付至少是50%。

二、居住用地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居住用地年限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的,非住宅建设用地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由相关权利人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居住用地年限有哪些

居住用地年限有以下几种: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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