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2002年第859号文件《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实施办法》,辅业改制分流和富余人员安置。本文的问题解决了原国有企业职工是否应获得经济补偿,国有企业转为混合所有制时能否用净资产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有关专家认为这一“办法”意义重大意义,即国有企业改革可以通过两个置换实现两个方向,使企业职工真正成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两个置换”是国有企业产权和职工身份的双重置换“两个趋势”是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和职工走向市场
职工身份的置换在国有企业中,就是要解决企业对员工的无限责任和员工进入市场的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以补偿的方式终止劳动关系,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这是改革的成本。薪酬标准与工龄有关,与职位无关。身份置换应该是公平的
至于员工身份置换所依据的资产来源,将是国有企业“主次分离”后的资产。过去一些地方将企业部分净资产界定为集体资产,以代替职工身份,缺乏法律依据。因此,改革方向确定后,路径的合法性成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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