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处理:
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2、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
3、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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