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医生开具的证明都需要有盖章的。医师必须必亲自诊查患者并书写相关病历,对门诊患者,应具有院方的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后方可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患者必须确实在医院住院,出院后方可出具出院证明书。
医学诊断证明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主要处理意见要考虑病情需要与实际可能,只提原则建议,本院已给病人进行过何种主要检查和治疗,以及病休时间都应在证明书中记载备查,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
一、转诊单过期了怎么办
当你申请办理转院的手续已经过期,医院有权拒绝你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方可正常顺利转院。
一般办理住院手续如下是:
因本院不具备该技术和设备,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由相关部门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经管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二、门诊病情证明书怎么开
(一)患者开具门诊诊断证明流程:患者门诊就医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相关检查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患者持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至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服务台)办理审核盖章手续门诊部工作人员审核、盖章、登记。
(二)门诊证明专用章由门诊部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要了解用章意图,根据管理规定加盖公章,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
(三)医生开具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不得跨专业开具诊断证明;不得开人情假条,否则不予盖章。
(四)门诊患者须在开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当日持我院门诊病历到门诊服务台办理审批盖章手续,原则上须本人办理,特殊情况可由被证明人的直系亲属持本院的就诊病历代办。如非当日需要系统核实无误后方能加盖公章。
(五)门诊病历、门诊报告单等原则上不需要加盖医院门诊证明专用章如有特殊情况要与相关检验检查部门核实,经门诊部主任同意,必要时要有分管领导批准,不得超越范围使用印章,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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