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户盗窃司法解释的规定包括什么?
我国《刑法》对入室盗窃的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入室盗窃一般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生活的房子,和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行为。入室盗窃一般是按照盗窃金额和犯罪情节进行量刑的。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会被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哪些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处罚,又有主动自首、积极退赃,认罪态度也良好,可以获得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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