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明
兹有我街(镇)居民:男(女),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其配偶:男(女),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该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其(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该(子)女属独生子女,属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男方单位盖章(公章)女方单位盖章(公章)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村(居)委街(镇)计生部门
盖章(公章)盖章(公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