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是否应该交物业费,主要看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物业费由房主承担,那么租客则无需缴纳;如果在合同中协商了物业费是由租客缴纳的话,那么就需要租客来承担,通常来讲,这种情况多见于商业办公性质的租房。
租客年底租房应注意隐性成本
一般而言,春节前的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是租房的淡季,许多谋职就业的外地人士会选择退房回家过年,另外房屋租约年底到期的也多。因此,年底前一个半月一直是退房的高峰期。由于明年的春节比历年提前了半个月,加上今年金融环境的影响,退房、换房情况会比较多一些。业内人士预测,今年的退房、换房高峰期会出现在农历12月初至明年春节期间。
年底租房注意隐性成本
选择年底租房,除了关注目前房屋租金价格是否较低外,有关专家提醒大家还要注意一些隐性的成本:例如,冬季租房时一些业主会把供暖费加入其中,冬季供暖一直持续到次年的3月中旬,这样会多交三四个月的供暖费。
另外,如果春节回家的话,要把春节回家房屋空置的成本算入其中,根据自己回家时间的长短而计算房屋空置的成本。同时还要注意的是,年底出租的房屋中有许多为一年期合同到期后继而又出租的房源,这些房屋此前被长期出租使用,在租用时要对房屋内的一些家具、家电、管道等的使用情况仔细查看,以免租用后需要维修、更换等造成日后居住不方便,甚至额外增加一些修补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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