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处罚陈述申辩理由应该结合己方所实际出现的环保问题、并寻找相应有关的法律知识,对出现以及未来可能出现此类环保问题的因素做出概括、总结和分析,说明发生环保问题的根节所在,表明己方已经明确、清楚地认识到了环保问题,以便更深刻地反思问题、改进问题、解决问题。
环保处罚是怎么罚的?
环保局可以对个人罚款,根据《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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