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也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该规定第86条也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民事诉讼法》第9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一、事故责任认定后不赔钱怎么办
可以进行民事诉讼。认定书出具后一方拒绝认可或者拒不处理的,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一般需要来吗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涉及交通事故调解的,当事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均必须在场,除非某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前已经委托代理人,由代理人代表到场处理。如任何一方无故不到场的,交警则不予调解或者由交警另行约时间进行。若当事人不在场原则上不能调解,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方式谈好的,事先约定好的,直接签署调解协议的可以例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第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第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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