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街办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
一、居委会组织法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居委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居民委员会的作用: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二、设区市是什么意思
设区市是指有些地级市会在管辖范围内设置市辖区。我国的行政区域是分为三级的,其中的市是属于第二级,被称为地级市,地级市又分为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设区市就是在管辖范围内设置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就是在管辖范围内不设置市辖区,下面直接是乡级行政区。因此设区市就是比其他的市要多一个行政区,会多一个市辖区,不是直接到乡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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