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权属登记程序如下:
1、购房人需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所有权登记,填写登记申请表;
2、提交购房人身份证明材料、商品房所有权证明、界址、面积等材料,由登记机关受理;
3、登记机关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和登记事项的合法性;
4、登记机关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或登记证书。
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登记房屋所有权和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型权利等房屋其他权利,依法确认房屋产权所有权关系的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详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详解是: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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