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障原承租人优先租赁权的实现。
在新的竞租者提出新的承租条件后,出租人应先征求原承租人是否愿意接受该新的承租条件,如果承租人接受该承租条件;
出租人应将租赁物优先出租给原承租人,只有在原承租人明确表示不能接受新的承租条件时,出租人方可将租赁物出租给新的承租人。
一、租房合同期内是否可以把房子卖了
但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必须在租赁期间结束时才能让租客搬走,不能损害租客的合法利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二、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出卖租赁物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购买人购买租赁物的权利。优先购买权的立法精神和目的就是要赋予承租人在购买承租房屋时的优先性,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法律关系不因出租人的出卖行为而受到影响,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卖给第三人和卖给承租人,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出租人卖给承租人更有利于保护承租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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