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转包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因为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的情况,所以法律禁止转包行为。
一、工程总承包能分包施工吗
可以施工分包,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承包人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承包人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包含如下几种:
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4、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依法处理。
三、分包合同约定管理费是否有效
分包合同规定管理费有效。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给第三人。只要分包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管理费条款真实一致,条款依法生效。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给第三人。第三人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商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以分包的名义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分包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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