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安置被拆迁户而兴建的住房。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并安置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住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得安置房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安置房的转让交易。转让交易与普通住宅没有区别。安置对象是城镇被拆迁居民,包括被拆迁户。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迫切需要建设更多的安置房,以满足被拆迁户的需要。二是安置房的过户费是多少?
1。交易服务费:住宅6元/m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舒适房3元/m2);非住宅10元/m2。买方和卖方都承担一半的费用。登记费:普通二手房80元/套,由购房人承担。土地收益金(征收):在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住宅工程房权属转移时征收,按房屋正常交易价格的2%计算征收。卖方应承担。4查档费:50元/箱。
3。申请普通安置房有哪些手续?
申请安置房房产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权属证明(收到原件);
2。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收到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书和安置证明(收到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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