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超出面积怎样补偿?
时间:2023-06-15 22:04:18 38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房屋征收超出面积怎样补偿?

1、房屋超出面积没有补偿。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征地补偿款分配规则: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2、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二、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怎么确定?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房产评估价值方法

(1)首先,委托方应到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单位去咨询、查阅有关的文件,了解一下房屋评估相关知识。

()然后委托方向房地产估价单位出具“房地产估价委托书”作为委托评估的依据,如果房地产估价单位没有异议,就可视为接受委托。

(3)接下来,委托方要向估价单位提供估价房屋土地的相关资料,比如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及附图、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文件等,如果是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4)资料准备齐全并交给估价单位之后,委托方便可与估价单位约定实地勘察的时间,并明确勘察时的具体要求。

(5)估价单位在约定时间对委托方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并评估,委托方支付评估服务费,约一个月的时间,委托方便可领取房屋土地评估报告书了。

实际拆迁的房屋面积超出房产证面积,这种情况很多地方会进行比较人性化的处理,如超出房产证上面积的,给予每平米建造成本价赔偿,当然超过部分也有可能无法获得补偿,具体根据安置补偿方案确定。对于需要补偿的,拆迁方、被拆迁方可以协商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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