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当然要偿还债务。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对有关债权人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私营可以宣布破产吗
以前,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才可以申请破产,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破产法》则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债务人有本法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这意味着,目前我国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已扩大到了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与法人型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及法人公司,还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包括无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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